第一百零七章 抄书(1 / 2)
第二日,天刚刚亮了没多久,庄可卿同沈凌就揣了馒头上路了。
馒头是昨晚剩了,早早起来放粥边温了,路上吃正好。
临动身的时候,秦蔓枝还又塞了一人一竹筒的水,好叫他们别渴着。
“娘,您返来看着阿满吧,小家伙这段时间粘人的紧,身边一会没人,准要醒。”
庄可卿和沈凌这回没推板车,只一人背了个藤筐,站在路口。
“那我回了,你们也早来早回!”
眼看着娘回了屋,庄可卿这才拉了沈凌离开。
这一路上顺利,中间两人只歇了一会,等到了松陵镇的时候,日头才上来没多久。
守城的兵士还是老样子,懒懒散散的站在门口,查验每一个进城的货。
他们的筐子是空的,兵士只伸头看了眼,收了钱就挥手让他们出去了。
沈凌之前一直在县城生活,但因为不得老爷夫人喜欢,平日里都是拘在家中,也同个隐形人一般,甚少有机会出来。
这回同庄可卿到了镇上,竟是他第一次逛街采买东西。
“嗯,就先来把你的笔墨纸砚给买了,至于考试用的书,等拜访过老秀才再来买吧。”庄可卿站在城门入口的地方,对了沈凌说。
“不用买书。”
“啊?”庄可卿觉得自己听错了,张了个嘴,表情有些滑稽。
“我说,不用买书。”
沈凌把人拉到一边,让开了差点撞到她的马车。
“走不不少眼么,堵着个门!”赶车的车夫骂了一句。
可庄可卿根本没理他,只抓了沈凌问,“读书怎么不用买书了?我们不省这个。”
她神情火急得像是怕面前的人反悔一样,这反而让沈凌不知从何说起了。
其实他从小便是过目不忘,任何书,只消从头至尾认真读上一遍,就能背下。所以,他只需要来书店看书就行了。
就是这法子总是感觉占了人的便宜,他这样的性子,实在有些惭愧。
可庄可卿哪觉得这是占人便宜的事。明显就是老天爷赏饭吃啊!她活了两世了,都没见过过目不忘之人呢,可见多么难得。
眼前的少女并没有露出什么鄙夷的神情,反倒出乎意料的兴奋,她拉着沈凌的衣袖,就说:“你这么厉害之前怎么不说?走我们快来买了笔墨,然后再来书店瞧瞧。”
沈凌从不觉得过目不忘是什么值得高兴的事,因为从小到大,发生在他身上的所有不堪与痛苦,他都记得清楚,从未能忘却过。
可庄可卿高兴的样子又太过真实,让他甚至发生了有这能力也许是件个好事这样的错觉。
虽不是逢了集,但上午的松陵镇依然热闹。
街边刚出炉的包子热气腾腾,三文钱就能买个肉馅的,两文钱能买个菜的,实在兜里没几个铜板,还能弄个没馅的馒头,这个便宜只一文钱就能买上成年须眉拳头那么大的一个个。而卖了面条混沌的食摊也不乏顾客,喝汤的嗦面的,伴了小贩的叫卖声和讲价声,十足的市井烟火气。
庄可卿没在路上停留,他带着沈凌,一路穿过热闹的街市,来了城东。
这块地方她之前买药来过几次,知道附近有些个卖文房用品的,还有家书店。
她找了家看上来最舒服的,背着筐就走了出去。
店里掌柜的低头正在盘账,听了有脚步声,知道是来客了。抬了头,小胡子还没翘起来,就见出去的是个姑娘,还背了个藤筐,里面空空的。
平日里来这店里买东西的,无不是些读书人,可从来没女孩上过门的。
掌柜虽是稀奇,但也没觉冒犯。上门即是客,他笑着合了账本,对了在店里东瞧西看的庄可卿问道:“小姑娘是要买些什么?”
“嗯,就笔墨纸砚来一套。”
这话说的爽气。
“小店的东西价格不等,还请问您要什么样的?”
这倒是难到了庄可卿,她对这个是一点儿都不懂的,这还得问了沈凌才行。
于是她转头出来,不一会又拉了个年轻人出去,“你想要什么样的?给老板说说,咱合适了就买。”
掌柜的一细瞧,这落后来的年轻人气质清朗,身姿俊秀,只是穿的热酸了些,且背后还同这女娃一样背了个篓子,实在不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