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两败俱伤还是双赢?(1 / 2)
眼下陈家面临着极大的困境。
父亲在外地出事,人财两空,留下了几十万的债务。
为了还债!
母亲李英把家里货物和值钱的东西都卖了,还四处借债,拆东墙补西墙。
即便如此,还是有一笔十万块的窟窿。
眼瞅着贷款就要逾期了。
他们实在是拿不出钱了。
家里还有一套房,倒是还值点钱,卖了的话足以还上贷款。
但房子是他们唯一的落脚点,一旦卖了那就无家可归了。
房子必须要保住,那是他们的家。
但留给他们的时间真的不多,现搞钱也来不及了。
陈阳即速来了银行,找到了当时给父亲办贷款的赵经理。
“陈阳啊,你父亲的事情我也很遗憾。我们也只能按流程处事。”
对于陈阳的到来,赵经理似乎早有意理准备。
陈阳低声道:“违约事出有因的,希望银行能多给点时间,容我们缓缓。”
对不住了!
赵经理摇了摇头,道:“这个我真帮不了什么忙。”
拖得越少,银行的丧失越大。
“没得磋议?”
陈阳追问了一句。
“不好意思,这件事已经提交到了法务部,已经不归我管了。”
赵经理爱莫能助。
为了避免丧失扩大,他们这边已经准备好了材料,正要向法院递交呢。
“不过……你们也不是完全没办法,至多你们家的房子还是挺值钱的。”
赵经理话锋一转,委婉的提点了一句。
好吧!
陈阳点了点头,道:“既然你说到了房子,那我也说说这个房子。房子是我爸妈的共同财产,应该有我妈的一半,对不对?”
赵经理点了点头。
“既然有我妈的一半,那这房子你们就拿不走了。就算是拿,也只能拿一半?”
赵经理笑了笑:“按照法律来说,欠债人逝世亡,配偶也有偿还共同债务的义务。”
他也处理过许多相似的事情,对此也是游刃有余。
“我爸是出了意外,无力偿还贷款,并不是有意拖欠,不能以简单的欠债不还来定性吧?”
“如何定性是法院的问题,跟我们没有关系。”
赵经理耸耸肩。
“我看过你们的合同,上面只有我爸的签名。所以你们银行的贷款只是我爸的个人借款,不属于夫妻共同的债务。所以,我妈没有义务来偿还我爸欠下的债务。”
“另外,这房子是我们家唯一的住所,也是唯一的收入保障,你觉得法院会完全判给你们银行吗?”
陈阳接二连三的发问。
赵经理笑容渐渐收敛,心中对眼前这个年轻人也重视了起来。
合同的确有破绽,那就是没有女方的签名,可能是当时办理的匆忙给疏忽了。
不过这也不是难题,只要能证实借款是用于经营的,那就算是共同债务了。
虽然有些麻烦,但也不是不能解决。
但最后一条还真把赵经理问住了。
如果这房子真的是他们唯一住所而且是生活保障的话,法院还真不太可能全部判给银行。
毕竟陈川是出了意外而非老赖,性质不同,法院方面也要斟酌家属的基本生活需求。
“年轻人,这只是你的一厢情愿而已?”
赵经理虽然这么说,但心中还是有些不踏实。
陈阳提的这几条都是客观事实,银行想要完全胜诉还真有些麻烦。
赵经理!
陈阳静谧道:“我只是想告诉你,如果你们真的走了法律程序,能不能拿走房子还两说。就算是能拿走,那也只能拿走一部分,不完整的房子谁会买?就算有人买,那也不值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