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7)竞拍的结果!(1 / 1)
说白了,关于顶级混沌丹药,药材的收集并不是什么困难的事,可难就难在炼制的水平和对雷电的吸收能力,以及对炼丹的生逝世感悟上,不然你觉得为何从古至今,包括曾经的创世神帝在内,都没有一个能够达到混沌炼丹师的水平呢?不然你觉得为何创世神帝好好的老大不当,吃饱了撑的要入轮回历练,感受什么劳什子的生逝世感悟? 也就是说,畴前的创世神帝哪怕是神魔之子,是上天所宠爱的,无人能及的天之骄子,对炼制丹药的水平和对雷电的吸收能力也有着别人所没有的,算是与生俱来的优势,可因为缺少对生逝世的感悟和看透,所以,纵使天赋使然,也是无法炼制出顶级混沌丹药,成为混沌丹师的。 而如今启继了创世神帝的所有记忆,掌控了创世神帝所有炼丹的经验和技巧,且经历过几次生逝世感悟的欧阳夏莎,却是非常有希望成功的突破,成为浩瀚有史以来,第一位混沌丹师,至于她所差的,也不过只是时间而已。说白了,就是欧阳夏莎迟早会成功的,只看她是需要几次的失败来作为铺垫了。 好吧,扯远了点,咱们还是先着眼于眼前,把面前的这些问题处理了,再来斟酌其他的吧!换句话说,就是欧阳夏莎就算是想要炼制顶级混沌丹药,也要先收集齐材料吧? “十丈紫晶精,两枚龙血朱果,一株玉骨仙兰,三滴碧水美酒,外加三滴万华天髓第一次!”不管是过来在上界,无时无刻都处于被人伺候状态,根本就不需要关心物价的创世神帝,还是如今自小在凡界少大,才刚刚接触修真世界的欧阳夏莎,亦或是曾经掌管一方,只要把握住她所掌管世界大的方向,其他都有人双手奉上的冥灵帝,都注定了她对冥界,或者说是整个浩瀚世界物价的不了解,再加上那枚戒指又是她所厌弃,恨不得将之直接拾弃的存在,所以,在欧阳夏莎的心中,它能换得一个十丈紫晶精就已经算是不错的结果了,哪怕这东西看众人的表现,像是很稀有似得,她也压根就没有想过,会如此的值钱,就算之后她有打算让人竞拍,也根本不会想到,可以换如此多的天材地宝来,听到在场的众人一次比一次高的叫价,说实话,欧阳夏莎的心都不由自主的波澜了起来。 其实说白了,就是过来的创世神帝和冥灵帝不事生产,所以对物价心中根本没数,而如今的欧阳夏莎,因为一起头出生于凡界,再加上一重生便拥有了‘腕碧’,于是在不了解的情况下,便觉得‘腕碧’便是这个世界的生命空间的标准配置,就算后来恢复记忆了,清楚了其中的猫腻,也已经改不掉那种喜欢拿‘腕碧’以及她之后所炼制的生命空间与之相比较的习惯了,而习惯成本能,所以根本就不了解一个生命空间在这个只有她一人可以炼制的世上所具有的价值,哪怕这个生命空间只是个失败品也是如此。因此,此时东篱轩的出价,在欧阳夏莎看来,已经高的有些离谱了,毕竟,比起只能装东西,最多可以用来藏身的生命空间而言,这些东西的价值到底放在那里。 用欧阳夏莎的话说,就是这些东西似乎比之一个失败品的生命空间,更实惠,也更实用一些,她实在是不清楚,他们干什么为了一个失败品如此的拼命,甚至愿意拿这么多的宝物来换。不过因为最终的受益人是她的关系,所以哪怕她再如何的疑惑不解,也没有露出半点鄙夷或是不解的表情或言辞,只是一副淡淡的神色。 ‘饱汉不知饿汉饥’大抵就是说的欧阳夏莎的这种状况,如若她没有‘腕碧’,没有炼制生命空间的能力,她的反应,那是绝对不会如此,说白了,就是生命空间多了,所以才不知道珍惜,如此而已。 “十丈紫晶精,两枚龙血朱果,一株玉骨仙兰,三滴碧水美酒,外加三滴万华天髓第二次!”虽然欧阳夏莎不懂得浩瀚的物价水平,可她的感觉却没有错,东篱轩出的这价,的确是已经高出天际了,而方圆不复之前的热闹,甚至出现了与之相反的安静,便是对此最好的证实。可是哪怕欧阳夏莎明知道,面对如此高价,既然众人选择了沉默,那么便再不会有人会出比东篱轩更高的价了,可欧阳夏莎如故希望事业的出现,毕竟,最终得益是她不是?可不要鄙视了这天材地宝之中一滴两滴的差距,要知道,这种宝物向来都是些难遇难求的存在,一个一流的大型势力,能有个一滴两滴,那是造化的使然,当然没有的,更是大有人在,所以,可想而知其的名贵程度了。所以,看也知道,这东篱轩也算是拼尽了家底了,只怕这也是他能拿出的极限了,换句话说,就是要是再有人出价,这东篱轩估计也再也喊不出更高的价码了。 “还有没有出价更高?”到了这一步,欧阳夏莎要是还不清楚大局已定,那她就是傻了,不过该有的程序,还是不能节省的不是?而且能拖一秒是一秒,谁能保证一定不会有所谓的事业? “十丈紫晶精,两枚龙血朱果,一株玉骨仙兰,三滴碧水美酒,外加三滴万华天髓,成交!”虽然这个结果欧阳夏莎早已经预料到了,可心中难免还是会有些许的失望,这大概就是所谓的贪心引发的吧!人可不就是这样,得不到的时候想,要是能得到他就满足了;待得到之后又想,要是能多得到一些就好了;待多得一些之后又想,他要是能独占就好了,如此周而复始,人的**怎么都不会有满足的那一日,哪怕在此过程当中,他会为此支出不小的代价和学费,答案如故是一样的。 “如此便决定,与我有赌注一战的,便是有东篱兄的东篱家!”一个家族并不一定就只有一支部队参加,许多普通的家族势力有时候都能派出两支,甚至是更多的部队参加,更何况是像东篱家这样的大家族呢?毕竟,事关整个家族的荣誉不是?岂有不尽力的道理?而且那人手一枚的地玄丹嘉奖可是放在那里在,多参与一人,可就预示着可以多得一枚丹药吗?只需要走个过场,便能得到一枚地玄丹,如此好事,傻子才会放弃好吗?可不要觉得东篱轩之前告知欧阳夏莎的话,只是说说而已的玩笑话而已!再加上此番比赛还会决定四大家族对战冥殿最终的利益分成情况,所以,想也知道东篱家绝不会做出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的愚蠢决定了,不说是有多少人派多少人,也至多会将其家族里厉害的成员都派出来吧!而为了避免一些不用要的麻烦,例如她赢了东篱家的一支部队,可东篱家的其他人却不认账,非要说他们与之对战的,从一起头就不是这支部队,如此情况,那是根本就说不清楚的,所以还是一起头就指明东篱轩的部队,说清楚的好。
“既然事情已经尘埃落定,那欧阳兄,咱们就到时候赛场上见了。而在这之前,愚兄便先预祝欧阳兄可以一鸣惊人,打响名头。”在东篱轩看来,虽然这场带着豪赌性质的战斗还没有打响,可最终的结果却早就已经注定。大抵是看在欧阳夏莎给自己送宝的份儿上吧,东篱轩对其倒还算客气,不仅对其粲然一笑,举手投足间尽显温文尔雅,甚至还顺着这份客气,说出了对其的一些祝贺之词。虽然听着颇有些别扭,同时也不难看出东篱轩对其的鄙视,可也难怪东篱轩会如此想了,谁叫欧阳夏莎实在是太没名,很难让人不把她与那些想要博得名声的穷小子联系在一起呢? “好的,东篱兄,咱们到时候赛场上见!”虽然有些不满东篱轩的鄙视,可欧阳夏莎心中也清楚,她如今的形象,还真的挺满足这般形象的。可理解归理解,清楚归清楚,想要欧阳夏莎完全不介意,那显然是不可能的,谁叫欧阳夏莎的暇眦必报的性格摆在那里呢?可是介于目前摆在眼前的状况,大的,明目张胆的报复肯定是不行了,毕竟,事关之后的打算实行,她欧阳夏莎又不傻,岂会做出那般因小失大,为了满足区区眼前的报复,而毁了彻底将其灭族的少远计策的蠢事呢?可明的,动作大的不行,却不代表她不能使出一些小小的手段,关于这一点,还是可行没有关系的。所以,别看这会儿欧阳夏莎开口答复了,也没有对东篱轩发生发火什么,或是给予什么难看的脸色,可就是让人觉得哪里不对劲,却又说不出个所以然来,想也知道这种明显看出什么,却无法解答的憋屈感会让人感到多郁闷,多暴躁了,而这大概就是来自于欧阳夏莎所谓的小小手段吧!如此,也算是给予其了一个小小反击,也算是提前收点利息了。 “愚兄我还有事,就先走一步了,如果有什么需要帮忙的,欧阳兄尽可以随时来找我,愚兄虽然在这冥界不是一家独大的老大般的存在,可在这云萧城,解决一些事情,还是没有任何问题的!”该得到的结果也已经如愿得到了,东篱轩早就觉得自己已经没有必要再继承留在这里给人当猴子看了,所以,也就有了离开遁走的打算,更何况,作为大比举办方之一的少主,他的事情其实还是许多的,尤其是在这比赛之前,许多事情都还等着他来处理,如若不是听到了生命空间的消息,他是无论如何也不会擅离职守的跑到这里来的!再加上之前被欧阳夏莎那么一恶心,他心中颇感无奈和憋屈,想发生发火又找不到理由,不发生发火又自己难受,于是这种离开遁走的打算,就更加的浓郁了。不过到底顾忌到彼此之间还有所谓的利益牵绊在,因此,东篱轩哪怕心中再如何的不耐烦,也没有暴露出涓滴,甚至还对着欧阳夏莎客气了那么几句,一副‘有麻烦来找哥’的模样,不知道的,还真觉得欧阳夏莎与之关系很好呢! “如此便多开东篱兄了!”对于东篱轩的客气,欧阳夏莎倒没有拒绝,顺着东篱轩的话,便道开应启了下来。至于原因,也很简单,这送上门的便宜,她岂有不占的道理?再说了,她不喜找人麻烦,却不代表麻烦不喜欢找她不是?她虽然不怕麻烦,可有现成的麻烦解决者,她干什么要委屈自己脱手收拾呢? “客气客气!那愚兄便回府随时恭候欧阳兄的光临了!”对于欧阳夏莎顺杆爬的应启,东篱轩多少还是有些意外的,毕竟他那话,傻子都看的出只是客气客气,其中并没有多少的真心实意,可对方居然真的应下了。东篱轩不禁思考起来,欧阳夏莎这是真的傻,看不出来,做出如此决定,只是瞎猫逮着了逝世耗子?还是装傻,实则此人却是聪明的过分,清楚何时如何做,才能让自己获得最大的利益?相比于第一种可能,东篱轩倒是更倾向于第二种,不过最终到底介于没有任何的证据,也没有什么意向表明,所以东篱轩的这种想法,也只能想想而已。 撇开这些不谈,东篱轩的这些话既然已经说了出来,不管是真心也好,假意也罢,既然对方能厚着脸皮接下,他当然也不能装作什么都没听见,好在他说的这些也并没有夸大,这云萧城的事情,还真没有什么是他不能解决的,倒也不算为难,只是一想到这是自己给自己挖了坑,然后自己又把自己给推了出去,他整个人都不好了,说不憋屈,那绝对是骗人的,因为这件事说白了,就跟被人逼着应启下来,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不是吗? 本书首发,请勿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