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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章 分家(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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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纸质凭据一写,这家就是真的分了。 这个家原本11个人,现在分成了三家,一时间所有人都有些唏嘘。 刘娟看着一桌子围坐着非常拥挤的一家子人,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在之前,她一直想要分家过自己的小日子,现在终于分了,似乎感觉又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喜悦。 原本她觉得分家之后肯定无法生活的林恒,现在似乎成了最富有的。 此外不说,就那还没卖的麂子皮、猪獾皮、兔子皮,还有灵芝和香菇,价值就有两三百了。 “没啥好感慨的,分了家我们也还是一家人。”林母笑着说道。 “是啊,分了家照样还是一家人。”林恒笑着说,夹了一块豆腐吃。 “是的,以后一样互帮互助。”林岳也点点头说。 感慨是短暂的,很快就结束。 饭快吃完了,林父看着林恒道:“你说要借两百块钱,现在我是没有了,拢共就一百不到。” 林恒摆了摆手道:“没事的老爸,我把皮子卖了就有钱了。” 现在阳历也才六月份,距离八月底桑黄涨价还有很少一段时间,他想依此来赚一波大的完全来得及,还有大把的时间可以用来赚钱。 而且就算打猎赚不到足够的钱,他还有其他办法,可以弄来一部分钱。 “那就好,之后好好生活,别再和人鬼混,否则我非把你的腿打断。” 林父看着林恒,又警告了一遍,他怕林恒分家后独自做主又瞎搞。 “放心吧,不会了。”林恒笑着摇了摇头。 吃完饭,众人怀着有些惆怅的心情休息。 林恒躺在床上,看着女儿熟睡的小脸,心里规划着未来。 重生返来了一个月,距离带领家庭过上幸福安康的生活,还差了很远。 现在的生活只能算得上是勉强温饱而已。 “咋了?你又在想什么事情呢?” 秀兰洗完澡,上床休息的时候,发现林恒没有睡着,在发呆。 “没啥。” 他不想说话,只是伸过手,将秀兰搂进了怀里,胸膛贴着她的后背,静静的感受着她身体的律动。 “秀兰,你爱我吗?” 林恒突然出声。 秀兰翻了个身,看着林恒的脸,轻轻的捧了起来:“你在说什么傻话?当然啊,不爱干嘛嫁给你呀。” 林恒突然咧嘴一笑:“我也爱你。” “到底咋了嘛?”秀兰疑惑的发问。 林恒摇了摇头:“没啥,就是想确认一下,睡吧亲爱的。” 他只是突然觉得,在这个广大无垠的世界拥有这样一个爱着自己,想着自己的人是多么难得呀。 他一定要让她过上美好的生活。 拉着老婆的手,他渐渐的睡了过来。 第2天,农历的五月二号,阳历的6月19号,是一个天朗气清,惠风温暖的日子。 早起秀兰给林恒找了一套洁净的衣服,她自己也好好打扮了一下。 “老婆,我觉得你梳一个高马尾一定很英俊。” 林恒看着秀兰笑着说。 秀兰疑惑的看着他:“什么是高马尾呀?” “就是这样把头发扎上来,高高的。”林恒抓住老婆的头发示范了一下。 “这样啊,清楚了。我试试,我还没有这样梳过呢。” 秀兰看着林恒的示范,把头发高高扎起来,使得洁白的额头露了出来。 林恒又给她整顿了一下前面的刘海,没有弄这个时代每一个女人都会梳的那种齐刘海。 而是从中间分开,化为两缕从脸颊的两边竖下来。 “这样好看吗?会不会有点怪异呀?” 秀兰从来没有这样扎过头发,显得有些不自疑。 “怎么可能会怪呢?简直太英俊了好吧。” 林恒看着老婆笑着说。 秀兰上身穿着一件简单的白色短袖,下身是之前在城里给她买的牛仔裤,搭配上这个发型,有一种邻家姐姐的感觉。 林恒抱着女儿,带着秀兰出了门,林父林母看到秀兰这一副打扮,都禁不住有些惊艳。 “秀兰嫂子,你今天好英俊呀,你这个发型太好看了呀。” 彩云走过来拉着秀兰的手,惊艳的看着她。 相比于这个年代,大部分女人那种从头顶梳下来的齐齐的刘海,秀兰这个高马尾和中分刘海太前卫了。 “是呀,我儿媳妇真是让人眼前一亮。”林母也忍不住夸赞,心想这么英俊的媳妇儿,居然让他儿子给拐返来了。 大嫂刘娟虽然打扮的也很英俊,穿着洁净整洁的衣服,但在秀兰面前就完全失来了颜色。 “时间不早了,赶快准备迁居吧。”林父看着闲聊的众人缓缓说道。 “好的,咱们先来贴对联吧。” 林恒拉着秀兰,准备了一些浆糊,拿着对联就来了新房。 将对联贴在了新屋院墙的门上,又在门上贴了两个倒着的福字。 屋里提了一些恭喜发财的小横幅。 “我要点炮了啊。” 林恒说了一句,就拿出火机点燃了鞭炮。 噼里啪啦的声音在院子里响起,即表达着乔迁新居之喜,也是在驱除邪祟,寻求安宁。 不多时,隔壁大哥家的院子也响起了鞭炮。 村里许多人都听到了鞭炮之声,远远的围看着。 他们都知道林家不准备办酒席,所以也没有人上门贺喜。 “恭喜恭喜,迁居大吉呀。” 林恒家院子的门被推开,他小姨父拿着一个红包笑嘻嘻的走了出去。 虽然林恒家说了不办酒席,不请客,但是住的近的亲戚肯定都是要过来的。 “小姨父,你太客气了呀。”林恒很无奈的收过红包,这种日子是不能拒收的。 “你这话说的,你搬新房子我这当小姨父的肯定要来呀。” 小姨父李佰全笑着说了一句。 接着又继承说:“我先来你哥家送个红包来,今天说好了,早上在你哥家吃,中午在你家吃。” 小姨父走了之后,不一会儿林恒三爹又过来了,也是送红包的。 贺喜结束众人就起头帮忙给搬东西,秀兰在新家做早饭,林母在帮大嫂刘娟做饭。 就在林恒等人把东西都搬的差不多的时候,又有三个客人到了。 “大舅二舅三舅,稀客呀。” 林恒和大哥林岳一起走上来,一边打招呼一边拿出准备好的香烟递给了三位舅舅。 林恒注意到自己大舅鲁红海扛着猎枪来的,很显然,他是准备和自己来山上大干一场的。 “乔迁大喜,你们两个记得以后好好过日子,少和媳妇儿吵架。” 大舅笑着恭喜了一句,给一人提了一只大野鸡。 “恭喜啊,林恒,以后真的就要独立了,靠你自己了。” 三舅拍了拍他的肩膀,送给了两人每人一罐野蜂蜜。 “我拿的红包,我要给你们两个的媳妇儿。”二舅把红包摇了摇,然后走进屋来,辨别给了刘娟和秀兰。 这些关系紧密的亲朋好友过来带的礼品都是很名贵的,让林恒一家子也有点受宠若惊。 家具没多少,搬完后一家子人都在林恒新屋的后院凉亭下坐着。 看着后院的布置,全都赞不绝口,这个溪流鱼池弄得太美了。 “林恒,我回头也弄一个来,你到时候给我引导引导啊。” 他二舅有些羡慕的说。 林恒拍着胸口笑着说:“行啊,没问题。” “咱们今天中午吃饭就放在亭子里面,美得很,还凉快有风吹。” 小姨父李佰全笑着说道。 对此众人自然是没有意见了。 在凉亭子待了一会儿,众人全都起身了,来了隔壁林岳家里。 毕竟早饭是在他家吃,肯定不能在林恒家待太久了。 将众人送走,林恒又回了自己屋。 乔迁第1天,一顿饭是必须在自己家吃的。 来到厨房,林恒看到秀兰正在摘菜,女儿在旁边帮倒忙,把摘好的菜往出拾。

“早上吃啥饭呀?” 林恒走过来给帮忙摘,秀兰摘的是他很爱吃的灰灰菜。 “搬新家第一顿当然是吃米饭了,早上炒三个菜吧,炒一盘酸萝卜丝炒腊肉,一个灰灰菜,还有一个南瓜藤尖尖。” 秀兰抬头说。 林恒点点头:“可以,需要我帮忙剁鸡吗?” 他们现在有一只半的鸡,一个是大舅鲁红海送的野鸡,已经处理洁净了,大概有两斤多。 还有半个是他昨天早晨打到的金鸡,另一半送给他大哥林岳了。 “需要,全都剁了,我们早上吃一点野鸡肉,金鸡肉中午待客。”秀兰点点头,又给早上加了一个菜。 林恒出来拿了斧头,找了个木板,刚准备剁鸡,晓霞就跑来了:“爸爸,抱。” “一会儿抱啊,你和雄霸先玩拾木棍游戏。” 林恒将在前院晒太阳的雄霸叫过来,伴着晓霞玩游戏。 “汪汪~” 雄霸有些不情愿,林恒揉了揉狗头安慰,它才和晓霞玩起了拾木棍的游戏。 林恒一边剁鸡,一边和老婆谈天。 “三爹,小姨父,还有二舅,给的红包都是多少钱的啊?” 林恒好奇的问道。 “三爹和小姨父都是两块钱的红包,二舅是三块钱。” 秀兰说。 “还挺多的。”林恒有些意外,这个年代送礼许多都是送半斤米一斤面之类的,好点的就是半包白糖。 前些天村上过白事,他妈来送礼就是一斤大米。 两块钱已经许多了,九十年代送礼才起头送钱,往往也才是五块钱。 秀兰点头:“是的,我都有点意外。” “等到时候道劳,给他们拿一块肥皂来。” 林恒想了想说,它三爹和小姨父离得近,已经到过劳了,三个舅舅那边还没来呢。 对此,秀兰也没啥意见。 将鸡剁好,林恒过来生火,这泥土灶虽然已经晾了半个月了,但还是有点潮湿,生火有些困难。 生了三次,才总算是把火给点着了,架上干柴,噼里啪啦的就燃烧起来。 火升起来后,整个土灶都起头冒烟,水汽在蒸发。 秀兰看锅烧的通红后,拿着一块猪肥油开锅。 锅开好了,她先烧了点热油把凉拌灰灰菜拌了,才倒入一小块猪油炒野鸡肉。 “太香了。” 林恒闻着鸡肉的香味不由的食欲大动,肚子有点咕咕叫了。 “给,试试盐味。”炒的差不多了,秀兰给林恒铲了一块。 “盐味刚刚好,鸡肉就要稍微咸一点才好吃。” 林恒吹了一下,就放到了嘴里咀嚼,赞不绝口的说。 秀兰的厨艺很好,或者说这个年代会做饭是女人的必备技艺,不会做饭可能都嫁不出来。 得到林恒的夸赞,秀兰脸上露出了笑意:“好吃就行。” 将大部分鸡肉铲起来,留了一盘的量加入了酸萝卜片、酸辣子炒好。 然后又把那半边金鸡肉过油炒了,这是没有冰箱不得已的做法,每顿都炒一下可以有用延伸保质期。 炒完了金鸡肉,趁着锅里还有油,秀兰把南瓜藤的尖尖炒了,林恒在旁边以尝盐味为名又吃了两根。 菜抄完了,秀兰又给雄霸做了饭,玉米面和面粉掺着昨早晨杀得金鸡内脏。 “今天吃白米饭。” 锅里添水,秀兰笑着把舀好的大米拿来淘。 “真是难得啊。”林恒一边添柴一边笑着说。 柴火火猛,米淘好了,水也差不多开了。 将米倒出去煮,一直煮到捞出来看米粒已经膨胀“展腰”了,阐明火候差不多了。 这时候候就要把米带汤舀起来控干水分,从新倒进锅里,然后从锅边淋一些水。 再把灶里的火撤了,只留下火炭,利用火炭的温度使得水汽进一步蒸发,最终大米饭就做好了。 柴火饭可比后世直接用电饭锅麻烦多了,但味道也更好一些。 米饭水控干蒸着,秀兰就说:“走,端菜吧。” 一般吃一会儿菜,饭也就好了。 “好嘞。” 林恒笑着端着菜来到了堂屋,新做的桌子椅子他都已经摆好了。 桌子是松木的,闻着还有一股松木香味。 “吃饭喽。” 林恒把女儿抱过来,把雄霸的狗盆放在了门口。 由于新房第一次吃饭,林恒自己倒了杯甜杆酒,秀兰也给自己倒了杯糖稀酒。 糖稀是用红薯熬制的一种很甜的饮料,农村通常还会倒入酒出去,就成了一种味道很迥殊的酒。 晓霞也有一小碗蜂蜜水。 “老婆,干杯!”林恒端起了酒杯。 “干杯。”秀兰脸上露出了灿烂的笑容,这样的生活就是她嫁给林恒时所憧憬的。 两人将酒干了后,林恒又把蜂蜜水递给坐在身边的女儿。 吱吱!! 晓霞和一只小老鼠一样,喝水发出吱吱的声音。 “爸爸,要!!” 喝完了后,晓霞举着小木碗发出清脆的身音。 “吃颗菜,一会儿再给你。” 秀兰递过来一口灰灰菜,小女娃张口吃了。 !! 门口,雄霸低着头,吃的也很起劲。 林恒三人则是你一口,我一口,晓霞一口的吃着菜。 “老婆,来喝交杯酒。” 林恒又端起酒杯笑着说。 “又不是结婚。”秀兰看了看他,但还是伸手和他喝了交杯酒。 “爸爸,要!!” 晓霞抓住林恒的衣服,嚷嚷着自己也要喝。 “吃完饭,才能喝。” 秀兰严峻的看着女儿,然后拿着碗来舀了米饭。 “汪汪!!” 雄霸也吃完了已经的食物,走过来眼巴巴的看着他们。 “给你。” 林恒将鸡骨头拾了下来。 舀来了米饭,林恒拿着碗喂宝物女儿吃饭。 秀兰时不时的挑出来没有骨头的野鸡肉塞进他嘴巴。 “你自己也吃,别光喂我。”林恒无奈的说,老婆太疼爱自己了。 “没有,咱两一人一个啊。”秀兰眨着眼睛说。 可分明她吃的都是肉少骨头多的,而林恒的都是肉多骨头少。 喂饱了女儿,又给她到了一小碗蜂蜜水让她自己拿勺子渐渐喝,林恒就在盘子里挑了好几块骨少的鸡肉塞到了老婆碗里。 “吃了啊,不许给我了。”林恒盯着她说。 秀兰嘴里浮现一抹笑容,点了点头:“好。” 雄霸目不转睛的盯着两人,希望吃饭骨头。 一顿饭,吃了半个多小时,四道菜除了酸萝卜丝炒腊肉剩了一点,其他的两人全都吃完了。 锅里的饭也剩了一些,有意不吃的,寓意年年有余。 “哎呀,真抱。”林恒打了个饱嗝,笑着说。 “你看着女儿,我来收拾碗筷。”秀兰将说。 “好嘞。” 林恒点点头,把女儿抱了起来,带着她来了后院。 秀兰看着林恒和女儿的背影突然愣了一下,才一个月,这居然成了本能了。 之前她可都是用背带背着女儿做家务干农活的。 随之她脸上露出一丝笑容,端着碗筷来了厨房。 “来,我们坐秋千。” 林恒带着女儿坐到了秋千椅上,轻轻的摇晃起来。 “摇!!摇!!” 晓霞大声喊着,开心的手舞足蹈。 “好好好。”林恒用力瞪了蹬地面,摇晃的幅度顿时大了,女儿的笑声也变大了。 林恒自己靠在椅背上,也享受的不行,真是不管多大年纪,秋千都能使人快活啊。 “秀兰,你也来。” 看到老婆洗完碗筷,来到了后院,林恒招手呼唤。 不一会儿,一家三口就都做上了秋千椅,轻轻摇了起来,迎着微风,享受着美好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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