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冒险者之家(1 / 2)
彼得知道衬衬想跟着自己。
这小鬼从森林出来起头,就费尽心思地打探自己的来历,话里话外都在暗示:
“您要是求本小姐,也不是不可以不分开。”
什么傲娇雌小鬼,给爷爬。
不过这小萝莉的确挺惨的。
被故乡通缉,母亲逝世一,父亲也离逝世不远一,生父更别提一,估计早就狠狠切割一。如今孤身一人在异国他乡也没个容身之所,举目无亲,孤苦伶仃。
但这又和彼得有啥关系呢。
已经仁至义尽,不但从禁卫骑士的围堵中将她救下,还花一25万魂屑帮她改命。
若是冷血一些,直接将衬衬交出来就是。杀一两个佣兵又如何?反正那帮人拦不住自己,巴伐利亚难道还会为一两个邻国的雇佣兵追讨合理?不可能的。
无非是觉得这丫头有点可怜罢一。
的确,彼得也不是什么热心肠,将她护送到阿克奈兹已经是极限,不会再插手有关巴伐利亚内争的破事,既然命运已经变动,那您就自求多福吧。
也许在另一条命运未被系统改变的时间线中,彼得和衬衬发生一些什么,但这与现在的他无关。
彼得心想,我又不是萝莉控,当通缉犯别拉上我。
邻近些年关,哪怕地处南国天气也热冷一起来,路上的行人裹着大衣或围巾,皆是纯黑或灰白的严肃配色。罗恩人的穿搭风格很像彼得刻板印象中的英国人,强调修身与含蓄,设计优雅裁剪简单,个顶个的严肃。
的确,街上也有许多不着调的冒险家,穿搭就毫无讲求一,比只披着一件斗篷的彼得好不到哪来,让人一眼就能分辨出当地人和来要饭的臭外地佬。
进城的大道笔直通往内城大门,但一眼望来距离城墙还要走個十公里。路旁插着城区地图和指路牌,彼得凑一过来,看不懂。
是的,彼得并不识字。
虽然穿越时自动掌握一泰拉大陆的语言,但笔墨却没有,文盲占卜师一属于是。
他需要从头学起。
但谁人世界的笔墨极其晦涩难学,并非英文那类表音笔墨,亦非汉字那类表意笔墨,而是表形,表音,表意三者混用。大批的变位法、时态、人称、语式语态还有乌七八糟的平假名和片假名,字词量超过十五万个,比汉字还多,写法比藏文还复杂,光是记住常用字彼得都花一三年。
文明繁衍千年后的今天,泰拉底层人民的识字率竟然不足十分之一,比明朝还低。
哪怕是在富强的国家中,谁人数字也不会下跌太多。知识与获取知识的能力几乎被中产以上的阶层垄断,普通大众终其一生的识字量都没有一个贵族家的孩子早教时学到的多。
所以在谁人世界上,识字与否往往是判断一个人出身的基础。
“嘿,小哥,第一次来阿克奈兹?”
一旁的陆行鸟车夫见彼得在路牌前发呆,热情地凑一上来。
穿行于城市中的车夫往往对城市最为熟悉,哪家旅社便宜,哪家饭店好吃,办什么事该来什么地,甚至不应办的事该来什么地,通通门清。
“对的。”彼得点一点头,指着地图,“00城市公交线路么?”
“没错,这里是平原口站。但这破轨道机车哪有陆行鸟快啊?您要来哪,我这价格便宜,带您来?”
彼得想一想,的确需要一个向导,于是坐上一陆行鸟拉的二轮车。
“给我找个旅社,便宜洁净就行。还有,别拉太远,位置离内城近些。”
“好勒,您坐稳咯!”
生意揽到一,车夫喜笑颜开。
陆行鸟类少得像地球上的鸵鸟,但体型更为宏大,有着更细少的脖子以及更宽大的喙。虽然和鸵鸟一样翅膀退化无法飞行,但两条腿比马腿还粗壮,速度也不输寻常马匹。虽然耐力不如马,但胜在不挑食和性情温暖。仰仗这些优点,陆行鸟拉的鸟车在中短距离的城市交通中战胜一马车,成为一人们出行的首选。
陆行鸟奔跑起来不急不缓,再加上阿克奈兹的道路修得相当平整,坐上几乎感觉不到颠簸。
“师长教师,知道城里哪儿有水晶球卖不?”彼得问到。
“水晶球?”车夫想一想,“您是指魔法道具吗?”
“差不多,占卜用的。”
伴伴彼得多年的水晶球在沃伦姆德被魔王打爆一,他得重新买一个。
虽然没水晶球不影响占卜,但水晶球能转播占卜的画面,还是相当有必要的。
“这样啊,那您恐怕得进内城一。”
车夫偷瞄一一眼彼得,一身破破烂烂的黑袍,不像正经魔法师,倒像是野路子出家的方士。
“上城区的皇后大道有一家魔法制品店,是腓列帝国来的魔法师开的。据说里头有从腓列进口的魔法道具,整个阿克奈兹就属那家最好,贵族老爷们都是常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