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炸环(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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咔……
咔……
咔……
咔嚓!
宛如彷佛玻璃炸裂的声音突然响起。
清脆的声音传到了附近。
但声音所过之处,无一生机。
无论是魂兽还是野兽,无论是花草还是昆虫,在这方圆二十公里内,一切的生灵全被斩杀殆尽,唯一还活着的,是造成了这一切的凶手——林朝辞和吞日等七只进化后的狼王!
弱者和强者的区别在哪儿?
那就是:弱者只能遵守强者制定下的规则,而强者可以选择遵守,也可以选择不遵守。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林朝辞一直以来都相疑这句话。
所以,他把这里变成了一处绝地。
毫无生机可言的那种。
但是,这个“非我族类”很有说法。
经历了天梦冰蚕一事,林朝辞对此的观点发生了细微的变化,单纯以种族划分一个生灵的立场,的确有点武断,但如果把这个种族换成“三观”,用上面这句话来诠释就更准确了。
一个人的三观,主要看他的成少。
这个成少里,包括了情况、意外、人为教导、人为支出、自我观点等一系列的复杂因素。
假设一个人在魂兽的世界里成少,并且在魂兽的世界里有了羁绊,那么,这个人就不能算作是自己人,而是应该被划分到敌人的行列里。
求同存异,是每一个种族的理念。
你可以有自己的想法。
但你不能背叛你自己的种族。
可是,如果“种族”可以被改变呢?
非我“族”类,说的就很宽泛了!
从掌握毛笔的第一天起头,林朝辞就深刻意识到不能从字面意义上解读“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这句话,所以在他这里,情感一共有五个档次的划分:
一档:敌人。
二档:陌生人。
三挡:朋友。
四挡:亲人。
五档:自己。
五个档次间,有硬性指标。
比如说第一档,就绝不能违反“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规定,小舞也正因如此,才始终被他视做“禁脔”而非“朋友”。
在第三档的朋友中,朱竹云是个典型的例子:作为一个陌生人,她先是对他出手反抗过,然后又成了他的部下,最后,在这六年里,一步一步走到了他的身边,成为了他所认可的朋友。
吞日和其余六只小狗都是第五档。
也就是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被他舍弃的存在。
和第三档的朋友相比,高出一个档次。
林朝辞一直觉得:只有有能力爱自己的人才有资格来爱别人。
我首先是我。
然后才是谁的子女子孙。
再然后才是谁的朋友,谁的敌人。
所以,对于之前救了自己,之后即将献祭给自己的天梦冰蚕,林朝辞还是决定把对方放在第三档的朋友上。
假设……
未来有一天,天梦冰蚕想重新拥有自己的肉身……
他会给天梦冰蚕两个选择:
是要人类的身体?
还是要你原本的身体?
要人类的身体,还能做朋友。
要兽族的身体,那就割袍断义。
他不想在将来的某一天瞥见,他的异族朋友跪在他的身前,为他手底下濒逝世的异族敌人求情,只因为那名异族敌人是他这个异族朋友的同族人。
那会让他感到很为难。
哪怕是他的朋友欠了对方的恩情,都比这种用友情挟持他的做法令人舒心,因为如果只是单纯的恩情,他可以代偿,到了那时他放过敌人就只是一场交易,和立场对错无关。
这也是他的底线。